台灣護照可經 ESTA 免簽赴美短期旅遊或商務,但工作、就學及長期居留仍須申請相應簽證或綠卡。台灣人移民美國的常見路線包括 EB-5 投資移民、EB-1A 傑出人才、EB-2 高端人才(含國家利益豁免 NIW)及親屬移民。每條路線的資格、資金、時間與家庭安排都不同。胡康邦台灣移民顧問會先了解你的背景、資產及時間表,再比較可行方案;最終結果須以美國移民局審批為準。
台灣出生的申請人一般不屬於中國或印度等長期排期的國家類別;鄉郊、高失業率及基建等預留類別,在 2026 年 10 月簽證公告中為即時(Current)。排期會按配額與申請量變化,遞交前應以美國國務院每月簽證公告為準。
不可以。ESTA 只適用於短期旅遊或商務,在美工作須持有相應工作簽證或綠卡。
依《國籍法》,台灣國民取得外國國籍不會因此喪失中華民國國籍;但擔任公職者須依法放棄外國國籍。個別情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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